台南市環檢警結盟22日出動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環保警察隊第三中隊、河川巡守志工隊及環保局共15名稽查人員,協力稽查關廟區3家共同處理之養豬場,現場查獲養豬場業者共同違法繞流排放廢水,嚴重污染二仁溪支流深坑子溪之水質,稽查人員蒐證後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後續將追繳不法利得。
環保局表示,日前接獲河川巡守志工通報,深坑子溪水質不佳,懷疑有畜牧業偷排廢(污)水所致。22日稽查人員兵分2路,針對3家共同處理養豬業者進行查緝,其中一隊人力垂降深入約12米深之溪谷,追查繞流排放點來源,另一隊人力則進場執行污染源蒐證。稽查人員於養豬場場區後方溪谷下發現有不明廢水流至場外水體,經巡查確定廢水來源為該3家養豬場所繞流排放,現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對業者分別處以最高新臺幣60萬元之罰緩,3家養豬場總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張皇珍呼籲「環境保護,人人有責」,裁罰只是手段,希望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檢警結盟將繼續無預警行動,不分晝夜加強打擊環境犯罪行為。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