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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車狂奔五百米辯尿急 酒駕男不敵耐跑警
2014
07/18
10:01
府會記者
李鐫慧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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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10:01
府會記者 李鐫慧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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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車狂奔五百米辯尿急 酒駕男不敵耐跑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四平派出所副所長林嘉榮平時勤餘即有慢跑健身習慣,經常一次跑個5公里對他來說算是家常便飯。林副所長於103年07月13日帶班北屯區環中與崇德路口執行路檢攔查勤務,於23時43分許發現一名廖姓男子(48歲)駕駛自小客車,自環中路右轉崇德路發現前有警方攔查後,緊急將車往路邊停靠,並馬上下車離開,由於男子可疑行徑早被員警看見,遂趨前盤查。廖男見警上前,立即拔腿狂奔,沒想到跑了5600公尺遠仍被身上背了重56公斤裝備的林副所長快跑追上,在環中路與四平路口順利逮到氣喘吁吁的廖男他遭員警攔下後,上氣不接下氣的跟員警抱怨他又沒犯罪,幹麻要追他5、6百公尺遠?當員警反問廖男為何要跑給警察追時,廖男竟辯稱「我是尿急想上廁所,所以才用跑的」!讓員警聽聞後啼笑皆非。直到員警告知聞到廖男滿身酒味,要求實施酒測時,廖男這才坦承酒駕,經酒測測值達0.32毫克,已涉嫌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將廖男帶回派出所內偵訊。

根據員警了解,從事建築工作的廖姓男子表示今天下午與友人應酬飲酒至傍晚結束後,即一直休息到晚上感覺自己已經酒醒,才自己開車返家,怎知會遇到警察在路上攔檢,因為看見員警走上前才一時心慌,將車停在路邊後拔腿就跑,無奈又碰上那麼「耐跑」的警察,根本跑不掉,只好乖乖認栽。全案詢後,警方依涉公共危險罪嫌將廖男移送法辦。

警方呼籲:只要有飲酒行為,切勿騎車、駕車,請搭乘計程車或與未飲酒友人共乘回家,酒駕除了致生危險外,還會損失大筆金錢,並造成無辜的人受害,千萬別因為一時之便逞英雄,釀成大禍害人又害己。第五分局關心您!

上傳時間:2014-07-1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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