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起出被強盜金項鍊1條價值約新臺幣5萬元(記者田進山攝)
圖:警方查扣作案手槍(記者田進山攝)
被害人劉○菱所經營之藍色時尚服飾店,於103年7月3日20時50分許,在台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964號(藍色時尚服飾店)遭男性歹徒1人(年約3~40歲、身高約180公分、皮膚黑、未戴眼鏡、身材壯碩、
操台語口音、嚼食檳榔、頭戴鴨舌帽、藍白色上衣、深色牛仔褲、深色側背包藍白色、深色牛仔褲,至店內挑選2件上衣、1件牛仔褲,現場換穿著黑色POLO衫(右胸前有金色鯉魚圖案)、及藍色牛仔褲(有刷花紋),佯裝客人假藉購物,見店內無其他客人之際,竟手持疑似玩具手槍,強盜被害人劉○菱現金約新臺幣8千元、金項鍊1條價值約新臺幣5萬元,得手後騎乘機車(失竊重機車機車特徵不詳)往永康區大灣路942巷往北方向逃逸。
永康分局長張弘文立即下令組成專案小組,沿路調閱200餘支路口監視器,掌握作案歹徒駕駛失竊之N○○-716號重機車、車型及特徵逃逸路線後,發現歹徒針對該特徵加強通報攔截圍捕,持續偵查並發現嫌疑人於103年7月3日騎乘三陽牌、迪爵銀色機車,停放在臺南市東區中華路一段「享○馨KTV」前騎樓下竊取「N○○-716」號重機車後前往永康區大灣路964號「藍色時尚服飾店」強盜財物,得手後搭乘計程車返回臺南市東區中華路一段「享○馨KTV」前,並駕駛渠所有之重機車K○○-315號返回住處。
鹽行派出所副所長吳茂伯、警員廖良祥、邱璟漢、許博隆、警專實習生黃建祥等人,於103年7月12日22-02時執行防制酒駕、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於永康區永安路203號前,發現與通報特徵相符之嫌疑人呂○民酒醉駕駛渠所有重機車K○○-315號,並著與作案時之衣、褲相符,當場攔截捕獲,酒測值達0.32mg/l,遂依法帶案偵辦,呂嫌起初矢口否認案行,經專案小組提示證物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宣告偵破,全案依強盜、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