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兵役制度轉型,101年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的大專役男,應於今(103)年7月9日攜帶徵集令及身分證,依徵集令規定報到時間地點前往報到,接受第二階段的專長訓練。
屏東縣政府表示,配合兵役制度轉型及兵役法修正,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去(102)年起改接受4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大一或專三在學役男得依意願申請連續2年暑假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8週,合計4個月。
屏東縣政府強調,首批101年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的大專役男,於去(102)年完成第一階段入伍訓練,今年務必於7月9日上午8點至下午3點攜帶徵集令及身分證,依徵集令指定時間、地點自行報到入營,如徵集令不慎遺失,請逕向戶籍地公所申請補發;因故未能按指定時間入營者,應向戶籍地公所申請延期徵集,於在學緩徵原因消滅後,再接受徵集入營完成專長訓練,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而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如有任何疑問可逕洽戶籍地公所役政業務單位或屏東縣政府民政處役政科(電話08-7320415-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