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聯合河川巡守志工隊展開畜牧業水汙染稽查專案,共出動23名稽查人員並請環保警察支援,稽查台南市11家畜牧場,查獲5家業者違反環保法規,稽查人員蒐證後依法開單告發,總計最高可處新台幣102萬元罰款。
環保局表示,5家違法業者中,1家畜牧場違法於指定水體飼養家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緩;1家畜牧場廢水漫流未妥善收集,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最高可處60萬元罰緩,此外,該場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未標示,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6條,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1家業者未取得再利用檢核資格,逕行從事禽畜糞再利用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規定,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另有兩家畜牧場分別因隨意棄置病死豬於場內及貯存設施未標示,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環保局重申查緝污染決心,在地河川巡守志工隊也發揮守望相助的極大功能,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環警民聯合稽查將繼續無預警行動,不分晝夜加強打擊環境犯罪行為。民眾若發現任何環境犯罪行為,請立即通報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