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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正所警員莊瀧輝、賴正中等2員於103年6月10日2-4時許擔服巡邏勤務,行經羅東鎮興東路、民權路口,驚見一男童臥睡人行道長椅上,遂主動上前關心,經員警耐心詢問下,得知該男童居住三星鄉一帶,疑因將父母給予之通勤費花費殆盡無法返家,惟擔憂遭雙親責備,不願向警方告知姓名及居住地址,員警研判該男童尚年幼,徹夜未歸,家屬勢必心急如焚,主動至派出所尋求協助,經調閱失蹤人口資料庫,歷經半小時鍥而不捨的追查,終於得知該男童(張○瑋)於今日零時被通報為協尋人口,嗣連絡渠父母到達該所,轉由其接手照顧。 羅東分局長王鴻儒表示,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積極訪查,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莊瀧輝、賴正中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協助男童順利返家,不至於流落街頭,樹立良好警察形象,深獲家屬感佩,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