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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結論
2014
06/24
23:16
天眼日報記者
田薏莉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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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4 23:16
天眼日報記者 田薏莉 台南市 報導

圖: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開「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會(記者田薏莉攝)

 

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24日上午於市議會召開「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會,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出席,會中做出教育局應盡速建置公立幼兒園現有廚工相關資料,包括廚工人數、是否有丙級證照及廚工健康狀況等結論。

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王定宇、林志聰、邱莉莉議員,24日上午邀請教育局副局長黃緒信、學輔校安科科長楊明達、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許又仁、學校代表及家長代表等相關單位,召開「幼兒園廚工設置問題」座談會。

為南市公立幼兒園幼童健康及照顧需求,並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規定,教育委員會決議如下:

一、教育局應盡速建置公立幼兒園現有廚工相關資料,包括廚工人數、是否有丙級證照及廚工健康狀況。

二、幼兒園學童所繳交之餐費、點心費應專款專用,不可支付廚工薪資,應全數用於幼兒食材及餐點上。

三、公立幼兒園之餐點應由教育局所屬之營養師兼管協助。

四、教育局應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第8項規定:「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幼兒園應置廚工。」提出廚工設置之落實時間及方法。

五、教育局仍應向中央爭取公立幼兒園設置廚工的補助款。

上傳時間:2014-06-24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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