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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曾培雅、林燕祝「勞工法令未知即行,憂觸法」
2014
06/11
23:39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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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23:39
天眼日報記者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圖:市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曾培雅、林燕祝請勞工局對即將施行的勞動法令應先辦理宣導會(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議員林美燕、黃麗招、曾培雅、林燕祝11日召開記者會,針對政府即將上路的勞動法令,將公寓大廈自行聘僱的管理員七月就適用勞基法,擔心尚有許多雇主不知而觸法,邀請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勞工局勞動條件科科長許瑀錦、工務局使管科科長吳文進、教育局秘書室專員蕭夙琳、教育局人事室股長林佳蓉、台南市公寓大廈物業管理服務職業工會理事長許舜傑討論,會後達成二點結論。一、在七月前由工務局發函告知並儘速辦理宣導會,勞工局會同協助提供講師,對管理公司、管委會或雇主宣導。二、法令施行先期,除非有重大糾紛產生,還是以輔導為主。

林美燕議員表示,如果政府政令宣導不周,管理公司、管委會或雇主恐觸法,雖然不能因不知而免罰,所以宣導期很重要。如果法令七月即將執行,應儘速宣導,因為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主委都是義務無給職,如果因不熟悉法令而受罰有些不公平。

曾培雅議員指出,現在大部分的公寓大廈都委外管理,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但少部分的公寓大廈是自聘管理員,可能還不知這項法令,工務局或勞工局應發文或透過媒體宣導,讓勞方資方都能夠知道自身的權益。

黃麗招議員表示,市府內部應儘快開會,如何儘速宣導,希望勞工局讓管理公司、管委會或雇主有緩衝期,讓他們辦好勞健保相關事宜及符合勞基法的管理制度。

台南市公寓大廈物業管理服務職業工會理事長許舜傑表示,很感謝政府的德政,讓派聘或自聘的管理員同工同酬,以前地方相關主管機關是工務局,現在又多了勞工局,不管管理公司派聘或自聘都受到保障。他認為,管委會主委頂多四年就換人,常無法熟悉法令,希望勞工局未來能落實這項法令。

勞工局局長王鑫基對於議員的意見也表示認同,他表示在七月前勞工局會協助工務局提供講師,對管理公司、管委會或雇主宣導。另外,法令施行先期,除非有重大糾紛產生,還是以輔導為主。

上傳時間:2014-06-11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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