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縣辦理「103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記者高春霖攝)
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為我國重要之社會保險制度,攸關勞工權利義務甚鉅。為使投保單位及所屬勞工瞭解最新勞工保險法暨就業保險相關規定。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與勞動部已於6月6日假屏東縣勞工育樂中心305視聽室辦理「103年度勞工保險暨就業保險相關法令宣導說明會」完竣。
活動由勞動部朱柏樑專門委員、黃琴雀科長及黃琦鈁小姐擔任講座。宣導會對勞工保險法令案例解析、勞保修正條文之生育補助由30日提高為60日及雙生者生育補助費按比例增給勞保年資併計,分開計算給付等及職業災害保險受限於普通事故保險財務,無法反映勞工實際薪資減損;建構完整職災補助制度,規劃將職災保險自勞保中抽離,單獨立法,加強保障職災勞工及其家屬基本生活以及就業保險適用對象及失業給付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等相關法令之闡釋,讓參與宣導會之投保單位及勞工多能釋疑。
綜合座談由勞工處、勞動部及勞工保險局屏東辦事處等派員共同主持,參與座談者,提出對於職業病之認定程序、未滿65歲及已滿65歲之公保退休人員,爾後若再有受僱情形時,應如何辦理加保,以及未具有專門證照者如操作機械發生事故,是否可以認定為職業災害,皆有極詳細之解釋與說明;學員並提出建議降低身心障礙勞工之退休請領年齡,勞動部亦同意修法時將其列入參考,並提醒98年請領勞保年金給付者自今年5月起給付金額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高5.2%及請領勞保給付得開立專戶不受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因本次名額有限,未能參加此次宣導會者,若對於勞工保險法及就業保險法等法令有所疑問時,請電話08-7377027或7377037詢問或02-859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