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_3065.JPG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開羅所警員陳博文、馬鈞騰等2員於103年4月24日14-16時擔服巡邏勤務,獲報中山路與光榮路口有老人遊蕩,警方遂即趕赴抵達現場,驚見婦人蹲坐車道上車輛穿梭其中,陳等2員唯恐該婦人遭逢意外,立刻上前指揮車輛,再將當事人移置路旁查證身分,惟該婦人(莊○麗花)疑似患有失智,無法提供正確地址,一時心急如焚情緒失控,經警方不斷安撫其情緒並耐心詢問下,終於得知其女兒名字(○惠),並表示長期居住在教會,惟無法告知員警詳細地址,警方遂逐一探訪羅東鎮教會,歷經數小時的訪查,終於得知其女(莊○惠)居住地址(羅東鎮河濱路○○號),嗣警方護送到家轉由渠女接手照顧後始返所。
羅東分局長王鴻儒表示,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陳博文、馬鈞騰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深獲民眾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