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本(103)年
一、課綱微調程序
現行普通高中地理及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於99學年開始實施;國文及歷史於101學年開始實施,為配合103學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教育部102年8月1日函請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檢視並評估現行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課程綱要,持續精進及檢討調整之需求」,在專業研議階段國教院請工作圈蒐集17個學科中心意見,並請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檢核小組綜合檢視課綱須調整處,至於小組成員提出可能的調整建議,經共同討論後做決議通過,原就是檢核小組的任務與民主原則的運作,並無部分人士所指稱之黑箱問題。後續檢核小組召開12次會研議,同時採納學科中心的意見,由國教院比照102年度數學與自然領域課綱微調公聽會辦理方式,舉行北、中、南3區公聽會,以廣徵各界意見,並未黑箱作業。嗣後並提送國教院課發會,續提送教育部課審會高中分組及審議大會完成審議,審議結果均符合民主多數決原則通過課綱微調,且依程序完成發布,法定程序已完備。
二、檢核工作小組組成及專業性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組織法第2條第4款規定,「課程之研究發展」為該院之法定職權,該院為進行課綱微調,爰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8條之規定,視業務需要所設之任務編組,其名稱,由國教院依任務性質屬性決定。至組成人員係由國教院邀請曾參與或現任之課程綱要委員、教科書編者、審定委員等相關學科領域學者專家組成。又歷史科課綱微調之檢核工作小組委員,皆取得國內歷
三、課綱調整幅度
本次課綱微調是以不更動現行「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總綱」中各學科學分數及教師授課節數之前提下,進行語文及社會領域課綱之符合憲法、配合社會變遷、國際脈動及教學現場需求,調整議題並適當精簡內容、錯漏處勘誤與內容補正等面向之檢核修正。針對與會委員認為「整個臺灣史改了60.4%」,事實上現行高中歷史課綱臺灣史之第四單元當代臺灣,依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四個主題,而不是依過去習慣上的時間序列編排,不利於學生學習。同時,當代臺灣的內容只占臺灣史全部的1/4,敘述過於簡略,學生不易獲得完整歷史知識,所以這次微調的重點也就在主題順序改依時期編列,因此課綱之各主題內容也就配合前後調整(例如日本殖民統治政策與臺民反應說明1-3移前與1-1合併,當代臺灣(二)-2社會與環保問題移後與(四)-1教育發展合併),未來教科書在修訂送審時,這部分的內容只需要依課綱順序重新調整,無須重新敘寫,並無修正幅度過大之問題。
四、資訊公開
教育部依法作成或持有的會議紀錄,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屬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之準備作業,得不予公開或提供,但考量上開資訊的公開,有助於社會大眾瞭解本次課綱微調中專業決定的作成,均符合機制,故基於公益考量,教育部已於本年
教育部期許課程修訂能以學生為中心,跳脫學科本位的思維。與會學者專家對於課綱之關切與建言,教育部皆予尊重並期盼課程綱要的修訂能回歸教育本質與專業,確實回應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之需要,為後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訂定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