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大維護口衛系學生權利
高雄醫學大學聲明稿
針對本校口腔醫學院口腔衛生學系學生反應意見,說明如下:
一、學生訴求全學年臨床實習,應減免學雜費事項;學系於一月份提出並期盼於103學年度開始實施。本校已決定提早於102學年第二學期適用雜費減免1/5之彈性方案,每人估算可退還三仟餘元,目前正進行退費行政作業處理中並於本學期完成退費程序。
二、本校一直為學生畢業出路設想,早在校長於高雄市立小港醫院擔任院長職務時,即已聘任口腔衛生學系畢業學生在牙科服務,臨床表現優異,因此亦擴及至牙科第一門診與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為支持學生就業,本校附屬機構早已開始聘用口腔衛生學系畢業生為助理,附設醫院最近亦已通過新聘數名並視牙科部業務需要持續增加,以提高口衛臨床服務與教學品質。此外,學校亦配合國家政策,依據102年牙科照護評鑑試評基準-設置足夠牙科輔助人員(口腔衛生學系畢業生亦可擔任)。
三、有關臨床實習及教學部份,學校會持續與學生進行溝通並研擬改善方案。
四、為了達到教、考、用一致並適合台灣醫療體制,本校全力支持通過口衛師執照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