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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不實油品事件 市府不排除援引行政罰鍰裁處不當利得
2013
11/04
17:38
許瑞詩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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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17:38
許瑞詩 台中市 報導

福懋不實油品事件 市府不排除援引行政罰鍰裁處不當利得

福懋公司油品爆發不實混合其他油品事件震撼各界。市長胡志強痛心地表示,違法者是臺中企業界的害群之馬,市府相信業者的切結書,沒想到還是違法,「良心到哪去了?」他強調「除惡務盡」,切結後再違規的業者將依最高標準裁罰。而對於衛福部曾援用行政罰法對大統及富味鄉裁罰不當利得共23.1億元,市府衛生局也已與中央研議,不排除比照辦理。

胡市長今﹙4﹚日在市政會議中說明對福懋公司油品成份虛偽不實事件的看法。他說,當初市府就是擔心還會有「未爆彈」,由衛生局清查後請全市油品廠商切結保證絕對合法,但沒想到仍然有違法情形,他痛批業者「良心到哪去了?」真是臺中企業界的「害群之馬」。

胡市長表示,食品安全是社會互信的最後一道防線,但包括GMP標章與業者切結書都已不可信,社會怎麼會到這種不可信的地步?信任感蕩然無存,社會大眾都很難過,商人一定要有良心。

他也強調「除惡務盡」,「危機就是轉機」,像太陽餅與茶葉等知名商品的衛生問題,市府都會一查再查,就算得獎的產品也還要再查,市府一定會努力恢復消費者的信心。

對於福懋已被市府衛生局處罰鍰1500萬元,並已提存800萬元到銀行信託作為日後賠償之用。胡市長認為,或許這樣的金額還不夠,行政罰鍰大多訂有從低到高的裁罰標準,對於切結過還違規的業者,市府一定要從重處罰,否則難以嚇阻。

由於日前衛福部曾依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對大統與富味鄉兩家公司裁處不當利得18.5億元與4.6億元,法制局也建議衛生局與衛福部討論,是否能比照辦理?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計算不當利得應該可行,衛生局已行文請示中央。

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規定,遭受行政處罰者所得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度時,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此外,對於業者曾有不配合衛生局稽查的情形,胡市長也說,衛生局將持續從市面上找出問題商品送驗,若有確實違法的依據,將報請檢察官帶隊稽查,讓業者無法拒絕或逃避。

上傳時間:2013-11-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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