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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酒駕事件、人人有責
2013
07/15
11:35
周惠珠
嘉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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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5 11:35
周惠珠 嘉義縣 投稿

酒駕事件頻頻傳出,為了強制降低酒駕事件,於今年613日修訂酒駕規定,當日夜間12點,警方執行擴大清查,在每個路口及交叉路口設置臨檢站,查察每輛來車駕駛是否飲酒,如臨檢偵測到駕駛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25毫升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將處公共危險罪法辦,另外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15毫升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處道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國軍為杜絕酒駕事件已修訂酒駕規定,加重酒駕罰則,讓國軍每位官兵熟知肇生酒駕不僅失業,也是斷送個人美好前程。各級部隊幹部應強化官兵對酒駕意識及利用電話訪談或家屬聯繫函及其他宣導等方式,共同維護部隊戰力及國軍形象。

上傳時間:2013-07-15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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