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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施工自主管理企業形象及環境品質雙贏
2013
05/21
17:33
彭美玲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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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1 17:33
彭美玲 苗栗縣 報導

營建施工自主管理企業形象及環境品質雙贏

營建工程自主管理係指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自發性執行營建工程施工過程中之污染管制及相關睦鄰措施,大致可區分為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自我檢核、施工機具用油及運輸車輛管理、工地門面美化及周邊環境維護等3部分,苗栗縣101年度共有33個工地配合推動自主管理,本年度亦將針對重點工程擴大輔導推動。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局長劉伯舒表示,由近年來本局營建工程污染管制的經驗發現,民眾對環境品質的要求已日益提高,符合「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仍無法保證不遭到鄰近民眾之陳情,惟有加強自主管理,並與民眾多加溝通協調,方可使工程進度順遂,本年度環保局將持續針對列管重大工程及大型公共工程,到場輔導協助營建工程業者執行自主管理,並透過定期查核輔導,掌握自主管理措施之推動成效。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表示,自主管理的精神主要為營建業主及承包廠商能夠在兼顧民眾感受度的前提下,用「自主、睦鄰」的自發性作法自行管制施工過程所造成之空氣、廢棄物等污染,並投入更多的資源加強工區外門面維護及綠美化或周邊道路洗掃等積極作法,除可提升營建工程之管理水平,亦可提升企業主之形象。另外縣民也可站在監督的角色,要求鄰近工地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維護自家生活品質及身體健康,有關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營建業主或承包廠商可於本局網站下載查閱相關內容,網址為http://www.mlepb.gov.tw,或電洽037-277007轉221徐小姐詢問。

上傳時間:2013-05-21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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