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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5月17日配合實施禁宰活禽防疫措施未發現違法情事
2013
05/17
18:42
邱憶梅
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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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17 18:42
邱憶梅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政府5月17日配合實施禁宰活禽防疫措施未發現違法情事

苗栗縣政府配合禁止活禽屠宰、販售防疫措施,5月17日起展開稽查工作,首日稽查的竹南鎮中興市場、第2市場及後龍鎮第2市場,均未發現違法情事。

農委會及衛生署為防範H7N9疫情,5月17日起全面實施禁止傳統市場及周邊攤販集中區屠宰、陳列、展示、販售活禽防疫措施,苗栗縣政府配合這項防疫措施,從5月9日至16日展開宣導,並從今天開始全面稽查。

苗栗縣政府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由工商發展處、農業處、衛生局、環保局、動物防疫所組成,參議范陽添領隊,除鎖定過去列管的8家傳統市場活禽攤商,並針對各鄉鎮市地區傳統市場及周邊攤販集中區,展開為期2周的稽查工作,以落實防疫措施。

今天上午,苗栗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稽查竹南鎮中興市場、第2市場、後龍鎮第2市場及攤販集中區,均未發現違法屠宰、陳列、展示、販售雞、鴨、鵝等活禽,不少攤商且主動張貼屠宰場登記證書、家禽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讓消費者放心購買。

聯合稽查小組在5月31日之前,還將陸續稽查頭份鎮中山市場、南庄公有市場、三灣市場、三義第1市場、銅鑼第1市場、卓蘭市場、大湖公有零售市場、苑裡市場、通霄公有零售市場、苗市南苗、北苗市場、公館公有零售市場及各個市場周邊的攤販集中區,並在每天下午將稽查結果回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苗栗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希望業者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若查獲違法屠宰,將依畜牧法處罰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違法陳列、展示、買賣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款,並得連續處罰;環境汙染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民眾檢舉專線:衛生局(禁止陳列、展示、販售)037-336781,農業處(禁止屠宰)037-351618。

上傳時間:2013-05-1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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