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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縣湖內警分局暑假期執行青春專案保護青少年
2009
07/11
16:12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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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1 16:12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暑期為青少年容易產生偏差行為之高峰期,湖內警分局為防制青少年攜帶違禁(藥)品、抽煙喝酒、深夜在外遊蕩、成群飆車、及涉及不法行為。於7月10日23時規劃執行青春專案,涵蓋取締酒駕、取締危險駕駛(飆車),並針對轄內之網咖、遊藝場、KTV及卡拉OK等青少年易犯罪處所實施臨檢查察以保護青少年。

其中為有效執行取締危險駕車(飆車)勤務,將以聯外道路(重要道路)及縣市交界點以實施路檢及交通稽查之方式,打擊不法、機先防範,淨化路面,有效改善社會治安及保障民眾交通安全品質。

此外,分局長林再本提醒家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警察機關取締危險駕車(在道路蛇行、競駛、競技)青少年,警方除採取勸導、取締、攔截、圍捕、法辦等「治標」策略,並將建檔管理改裝汽、機車廠名冊,列入重點查察對象;對查獲的飆車青少年將彙整列冊建檔,通報就讀學校依規定處理。

上傳時間:2009-07-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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