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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對自強、清水兩校學生交通車問題的回應
2013
05/08
20:01
許凌鈴
宜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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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 20:01
許凌鈴 宜蘭縣 報導

1020508宜蘭縣政府對自強、清水兩校學生交通車問題的回應

1.民國92年因自強分校及清水分班學生數未達設校基本要求而進行裁併校措施,自強國小裁併後學生併入化育分校,清水分校裁併後學生併入三星國小及憲明國小就讀。

2.為保障前述學校(分校)學生之就學權益,本府採取:(1)全額補助午餐費、(2)全額補助書籍費、(3)全額補助代收代辦費及(4)補助交通費等四項措施。但以92.9.1裁併校措施前出生者為補助對象。

3.其中交通費部分以採取租用交通車接送或補助交通費方式辦理,因當時前述二校雖未達設校或開班之規模,但仍有一定之學生數,故而統一採取租用交通車接送之方式辦理。其中自強國小部分每年約32萬元,清水分校部分約73萬元。

4.近年因學生數逐年下降,至101學年度自強國小原學區學生僅剩5名,清水分校亦僅剩13名,但每年需耗費租車費用高達105萬元。且評估該二校上學路線仍有國光客運車行駛,經審慎評估後,將自102學年度(102年9月)起,調整為按國光客運該路線全票額度補助交通費方式,每生每年一萬元。其他三項補助仍予以維持。

5.另為持續照顧學生之受教權益,本府已專案同意該學區於92.9.1以後出生之學童,前述四項補助仍持續維持,對學生受教權益仍予以完整保障。

上傳時間:2013-05-0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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