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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市民購買市有不動產可參加公開標售或申請讓售,不需請託關說
2013
05/01
22:30
陳俊明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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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 22:30
陳俊明 台南市 報導

據報載臺南市市民因有購買市有土地需求,遭假冒市長助理之人士詐騙可代為關說乙事,市府財政處處長張紹源1日表示,市府出售市有土地均依法令規定公平、公開、公正辦理,並可直接參加公開標售或申請讓售,不需任何請託關說,請民眾保持警覺,避免受騙。

張處長表示,市政府市有非公用不動產之出售,依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0、51條規定,可分為公開標售、承租及畸零地讓售等三種方式,並需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送市議會審議及行政院核准完成處分程序。公開標售房地只要是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有權購置不動產之法人及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而承租及畸零地讓售土地,得由該市有房地承租人及持有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之鄰地所有權人以書面向市政府提出申請,經市政府審核通過,於完成法定處分程序後,予以讓售。市政府出售市有非公用不動產,均依法令規定辦理,任何人均可參加公開標售或持有相關證明文件直接向市府申請,故無需以請託方能購買情事。

相關投標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tainan.gov.tw ) 財政處專屬網站公開資訊/招標資訊及便民服務/文件下載項下查詢及下載投標所需之標封、標單、投標須知。如民眾有任何申請購買市有不動產之疑問,亦可電洽財政處公產管理科洽詢,服務電話:(06)2991111轉8011。

上傳時間:2013-05-01 22:30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俊明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