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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管理規範 高雄縣府將輔導瑞興夜市攤販短期集中管理
2009
07/07
19:38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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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7 19:38
林永明 高雄市 報導

考量攤販家庭生計,高縣府擬就目前縣內既有存在非屬道路範圍之攤販集中區,訂定攤販管理規範,並暫緩取締,提供攤販短期集中經營管理。縣長楊秋興表示,在不危害交通、環保、噪音安寧的條件下,將會積極輔導、暫時維護攤販生計。

高縣鳳山市瑞興夜市(原青年夜市)因違建問題,日前縣府針對未申請建照之違章建築予以拆除,但由於經濟不景氣,一百多名攤販及其家屬曾至議會向縣長楊秋興與副議長陸淑美遞交陳情書,希望縣府考量攤販生存權與工作權,給予協助。

為顧及這些攤販及家屬生計,縣府於7月1日召集相關單位研議攤販後續處理事宜,決定提供瑞興夜市攤販短期集中經營管理。

縣府建設處表示,近年來景氣低迷,失業率攀升,對於背負家庭生計的攤販,縣府決定就目前縣內既有存在非屬道路範圍之攤販集中區,訂定攤販管理規範,並暫緩取締,落實積極有效管理。至於道路範圍內的攤販集中區則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

縣長楊秋興表示,縣府依法行政,但現在景氣較差,他也很關心攤販生計問題,故在不危害交通、環保、噪音安寧的條件下,將會積極輔導、暫時維護攤販生計。

建設處後續也將儘速邀集各鄉鎮市公所與相關單位,依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管理精神,就衛生、環保、交通及自主管理等,擬定攤販管理相關規範,希望兼顧公益並對攤販進行有效管理。

上傳時間:2009-07-07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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