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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皇珍等6名,獲選為台南市政府98年模範公務人員
2009
07/02
20:37
田薏莉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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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20:37
田薏莉 台南市 報導

台南市政府98年模範公務人員經核定為: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皇珍、安平區公所秘書李皇興、勞工處科長陳美顏、民政處技士葉家豪、教育處督學顏妙如、公共工程處科長王雅禾等6員。將於本(98)年7月6日市府主管晨報中,由市長公開表揚,頒給獎狀一幀、出國補助費新臺幣二萬元或價值約新臺幣一萬元之獎品(由受獎人擇一),並給公假5天。

前項表揚之模範公務人員,皆工作績效優異,堪為同仁表率,主要事蹟分別如下:

(一)環境保護局局長張皇珍:積極推動環保業務,眾多政策創國之先,以開創性的制度,塑造環保新形象。首推「停車等待三分鐘請熄火」,制定反怠速自治條例;帶領台南市環

保局榮獲全國性環保考核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資源回收、廚餘回收再利用、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績效評比四冠王。

(二)安平區公所秘書李皇興:組織臺南市安平區公所機關學習團隊,導入企業管理方法,積極推動績效獎金制度,於95年獲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選定為績效獎金推動標竿機關;97年更以「營造安平劍獅特色,保存文化資產,提振文化觀光產業」提案參加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獎,榮獲行政類組榮譽獎。

(三)勞工處科長陳美顏:積極推動安全衛生業務,延攬工安專業人才,於92年4月籌組成立「臺南市政府勞工安全志願服務團」,96年推動全國性工安週活動,獲得全國優良獎,97年推動職場安全蒲公英計畫,更榮獲全國安全衛生特優獎。

(四)民政處技士葉家豪:自95年接辦活動中心工程以來,熟悉採購相關法令外,詳讀工程契約並輔以請示工程會,確立處理模式並向廠商說明,減少履約爭議,自95年起至今共辦理16里活動中心新建案;於前文化局技士期間,辦理市定古蹟原台南公會堂修護工程,經本府考評榮獲甲等。

(五)教育處督學顏妙如:自86年起推動學校工作,績效顯著,並榮獲多項全國績優肯定。推動學童視力保健愛眼活動,為全國第一,91、92年度連續二年獲教育部評為全國特殊貢獻;推動輔導團提升教師專業發展不遺餘力、推動教育處組織學習行動計畫,連二年獲績優?勵;首創全國學校營養午餐標章之建立等方案,節省公帑無數。

(六)公共工程處科長王雅禾:極力向中央爭取治水經費,加速辦理各項治水工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1階段總經費合計44.67億元,為省轄市排名第1名;爭取本市治水預算,95~97年由3億1,028萬元增加至10億8,213萬元。改革強化防汛業務,提升淹水救災效率,96年度執行本市災害防救各項交辦工作及督導各項災害防救業務,榮獲『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96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災害防救實地訪評工作』,縣市總名次第一名;推動改革移動式抽水機調度原則及防災機制,有效提升淹水救災效率並節省經費支出。營造不淹水環境,使臺南市變成一座永續經營之城市。

上傳時間:2009-07-02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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