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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水泥公司花蓮廠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調查環評委員審查會議
2009
07/02
18:46
古惠英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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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18:46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台灣水泥公司花蓮廠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調查環評委員審查會議

花蓮縣政府於昨日下午召開本縣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廠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報告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修訂版)』環評審查會。本次變更內容包含「使用原料(擬增加鋁礦土殘渣作為黏土、矽砂之替代物料)」及「停止繳納環境使用費」之變更事宜,會議中環評委員及與會單位代表,均針對第二次變更內容(修訂版)提出相關意見,請開發單位回應與補充說明。

本次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提「花蓮廠更新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報告第二次變更內容對照表」案,環評委員決議為:

有關「使用原料」變更部分原則通過本次變更審查;但有關「回饋計畫」部分,請開發單位補充、修正下列意見後,送本委員會再審:

1.請整理歷年來營運期間之環境監測資料對照與分析。

2.有關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意見請補充說明。

兼任花蓮縣環評委員會主任委員的縣府黃秘書長吉彬表示,縣府於98年度將開徵礦稅,雖只徵收4年,但對於開發業者除需繳納原環說書所承諾之回饋計畫中之環境使用費外,尚須再繳納新開徵之礦稅,以目前整體不景氣之大環境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但環評委員仍須為花蓮縣環境品質嚴格把關,須確認本次變更內容對環境確無不良影響,本著公開審查、民眾參與之環評機制,以達「為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藉以達成環境保護之目的」之立法精神。

上傳時間:2009-07-02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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