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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幸福.從馨出發」 家暴事件服務處展現6年服務成果
2009
07/02
17:48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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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17:48
劉鳳瑩 苗栗縣 報導

 

苗栗縣家暴事件服務處成立屆滿6年,服務人數已超過1萬1千人次,並協助許多受害者遠離家暴,縣府2日在苗栗地方法院舉辦記者會,呈現6年來服務軌跡,希望能喚起社會大眾對家暴防治的重視。縣長劉政鴻特別感謝家暴防治網絡團隊的努力,建立溫馨、祥和的幸福城市,讓苗栗縣民的光榮感大幅提升。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為保護家暴受害者不再孤立無援,縣府於92年在苗栗地方法院成立中部各縣市首處「家暴事件服務處」,讓民眾在家暴審理過程中,能獲得相關資訊與服務,並結合司法與社工體系協助家庭成員和諧相處、遠離家暴傷害。6年來,縣府、地方法院與民間團體勵馨基金會合作,建立相當完善的家暴防治網絡,今天並舉辦「守護幸福.從馨出發」家暴事件服務處6周年記者會,透過靜態圖表、動態影片呈現服務成果及未來的願景,並強力宣導保護令聲請及服務處服務項目。縣長劉政鴻、地方法院院長蔡炯燉、地檢署檢察長賴哲雄、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及立委徐耀昌等人在活動中共同擊破冰山冰雕,象徵家庭暴力兩造關係如同冰山,期待藉由網絡通力合作,勢如破冰,一同協助當事人冰釋前嫌,並展開新的生活。會中並放映家暴個案分享復原歷程心情的影片,被害人遭先生拳腳相向3年多,去年8月才決定循司法途徑求助,在苗栗縣家暴事件服務處的協助下,她發現司法程序不如想像中恐怖,如今她已勇敢走出家暴陰影,並重獲新生。縣長劉政鴻感謝服務處成員的用心,適時伸出援手拉被害人一把,為許多家庭守護住幸福。他也分享夫妻相處之道貴在寬容、容忍,尤其是做先生的要多多體諒妻子懷孕、持家及上班分擔家計的辛苦,彼此尊重,多想對方優點,就不會有家暴事件發生。勵馨基金會苗栗服務處統計,苗縣家暴事件服務處服務內容以保護令及離婚諮詢居多,服務對象以女性為主,每年平均為7.5成,個案年齡主要以30~49歲數居多,夫妻關係因兩造依附性高,不易斷然分開居住,有較高比例選擇聲請保護令來處理家暴問題。

上傳時間:2009-07-0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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