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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子郵件回覆函
2012
11/30
16:16
黃招斌
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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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16:16
黃招斌 桃園市 轉貼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子郵件回覆函

電信龍頭『中華電信』工程設計不當衍生收訊不良

敬啟者:

茲復 台端電子郵件有關「電信龍頭『中華電信』工程設計不良衍生無法收訊,經消費者投訴NCC」案,本會說明如下:

一、依交通部民意信箱101年11月19日轉 台端電子郵件(案件編號:101012160)辦理。

二、基於電波傳遞物理特性,行動通信之電波穿透,易受基地臺架設位置周遭地形地物影響,如建築物之外牆、隔間牆及樓層地板,皆會造成電波訊號衰減,因此行動通信品質亦常因天侯、地形、時間及網路等因素而變動,若電波訊號強度低於有效接收訊號強度時,使用者將無法順利完成通訊。基此,用戶使用行動通信網路的傳輸速率,將視網路電波涵蓋及鄰近區域同時使用者數之多寡,而有所差異。

三、有關 台端反映中華電信公司工程設計不良衍生無法收訊乙節,建請 台端提供相關事證(如門號、使用時間、使用明確地點、完全不能使用或部分仍可使用)等資料並同意轉請業者處理,以利轉請該公司查處改善。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上傳時間:2012-11-30 16:16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招斌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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