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市府建設局依法拆除何南福德五路財神廟違建
2013
02/06
17:05
陳秀瑄
台中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206) | | | |
2013-02-06 17:05
陳秀瑄 台中市 報導

市府建設局依法拆除何南福德五路財神廟違建

臺中市西屯區何南福德五路財神廟搭建鐵皮屋佔用公園用地,臺中市政府今(6)日強制拆除;建設局副局長吳世瑋表示,拆除違建是依法執行,其餘九百多間佔用公園用地的廟宇,市府會一間間處理。

何南福德五路財神廟位於何南里大聖公園,搭建鐵皮屋、設置香爐等設施,佔用市有公共設施用地,屬市府拆除通知單查報在案的違章建築,今早強制拆除,建設局、都發局等局處到場一百餘人,出動吊車、迷你怪手、8.5噸貨車、碎破機等機具到場。

五路財神廟主委范阿德帶領十多位居民在現場表達理性訴求,希望市府手下留情,等過完年廟裡辦完活動之後,他們自己會拆;廟裡占用公園是事實,他們也深覺「對不起」,但全市共有900多間廟宇佔用公園用地,卻拿他們「先開刀」,他們深感無奈。

建設局副局長吳世瑋則強調,財神廟違建已好幾年,去年8月就有公文送達請廟方處理,「該努力的都努力過了」,拆除違建是依法執行,區公所也都希望市府能執行拆除作業。

對於全市另有900多間廟宇佔用公園用地一事,他表示,之前臺中市「公園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因公共設施拆遷的廟宇可以移到公園綠地,但民國90、91年間內政部營建署已要求修改,如今無相關法令可依此設廟,其他廟宇占用的問題,市府會一間間處理。

建設局指出,大聖公園除96年已查報的違章廟宇以外,還在有涼亭、牌樓等也未經市府同意設置,佔用面積達公園二分之一,影響附近居民權益,為還給市民一優質休憩環境空間,市府責無旁貸。

建設局強調,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規定應拆除的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基於廟方要求,建設局已通知何南福德五路財神廟先於2月5日前自行拆除,並已於1月24日由區公所送達限期拆除公文,另於1月28日至大聖公園針對遭占用部分辦理公告,今天進行強制拆除作業,預定進行2天,請周邊民眾配合部分地區禁止停車。

上傳時間:2013-02-06 17:05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陳秀瑄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