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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處視察路面回舖及人孔蓋下地 確實要求路面平整度
2013
01/31
17:47
林櫻美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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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17:47
林櫻美 花蓮縣 報導

東海六街8米以上道路施工前孔蓋下地.jpg

 

建設處處長於現場指出孔蓋調整欠佳之處.jpg

 

建設處視察路面回舖及人孔蓋下地確實要求路面平整度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處長鄧明星昨(30)日率土木科同仁視察汙水下水道工程現場施工情形及路面已完成回鋪之路段,他要求承包商於路面回鋪及人孔蓋下地作業時顧及路面平整,且需確保工程於農曆年前完成,以供民眾有平順舒適的道路使用。

建設處處長鄧明星表示,花蓮縣政府配合推動污水下水道建置及家戶接管工程,其中率先施作之吉安鄉宜昌、南昌、仁里、東昌等村已陸續完成家戶接管施工部分,為使施工後道路能正常通行,在路面尚未全面修復前先行進行假修復,將路面回填,他表示,縣長傅崐萁非常重視道路平整順暢,縣長特別要求目前已完成汙水接管分段驗收之路段,務必於農曆年前完成瀝青路面回舖,讓民眾有平順舒適的道路。

日昨,鄧處長率土木科同仁前往工程現場視察施工情形及已完成鋪設之路段,發現大部分人孔蓋與路面平整度仍欠佳,鄧處長當場要求平整度不佳之人孔蓋盡速予以調整改善,並指示管線單位於新鋪道路完成後調整孔蓋高程時,應確實注意其平整度,以確保民眾行車通行安全及舒適。

鄧處長指出,日後辦理8寬以上之主要道路改善時,需配合路平專案辦理孔蓋減量及配合施工前孔蓋下地,所有下地之孔蓋須依紅漆註記,以利民眾了解縣府執行路平之決心。

上傳時間:2013-01-31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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