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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自2月7日0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
2013
01/22
17:36
許瑞詩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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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17:36
許瑞詩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收費自2月7日0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

關於臺中市春節期節計程車收費,市府交通局與計程車8個相關公(工)會討論後,決定今年農曆春節自2月7日(除夕前兩天)凌晨零時起至2月14日(農曆元月初五)24時止,為期8天,凡於臺中市搭乘計程車全天以夜間加成計算,再加收50元。

交通局表示,國內一般勞工春節期間如仍須上班,其雇主均有加成給付薪資慣例,然計程車業者並無雇主,其收入來源主要為乘客搭乘之車資收入,故依往例各縣市計程車均實施春節期間加成措施,慰勞司機服務廣大市民之辛勞。

交通局指出,因應春節期間加成收費,及避免因外籍人士搭乘時語言溝通上之困擾,交通局已印製中、英、日等三國語言之收費說明貼紙,並已發放給臺中市計程車公(工)會、合作社,供計程車駕駛索取張貼於車內明顯處。

此外,交通局亦行文公(工)會應加強宣導,提昇春節期間之服務品質,以期服務品質與收費相當。另春節期間如有拒載短程或故意繞路之情形,可電話向警察局04-23296670及04-23293337反映;如有不按規定或擅自加價之情形,亦可向臺中市民一碼通(1999)反映。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時,也別忘了下車時跟辛勞的司機朋友們說聲謝謝,希望大家都快快樂樂過個好年。

上傳時間:2013-01-2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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