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試辦各類所得憑單免寄發紙本措施
為落實節能減紙及減輕憑單填發人作業負擔,財政部於101年12月28日發布「所得稅各式憑單填發無紙化試辦作業要點」,扣繳單位只要事先徵得符合一定條件之所得人同意,即免填發紙本憑單,或改以電子傳輸方式提供憑單電子檔案。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南分表示,近年來稽徵機關已提供所得資料查詢服務及稅額試算便民措施,而且大多數納稅義務人也選擇此便民服務,故所得人需依靠紙本憑單來申報綜合所得稅案件已減少許多。
該分局說明,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信託行為之受託人及營利事業(以下簡稱填發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扣(免)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外,尚應於
該分局提醒填發人及所得人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力,達到節能減紙愛地球的目標,今(102)年即可適用本項憑單無紙化作業囉,請您多加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