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花蓮縣召開98年度第1次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議
2009
06/24
21:39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分享
瀏覽 (331) | | | |
2009-06-24 21:39
古惠英 花蓮縣 報導

 

花蓮縣召開98年度第1次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議

98年度第1次花蓮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議,昨日下午在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由副縣長張志明主持,會中除報告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並由各局處進行98年度各項業務報告,原訂二項討論提案則因議程變更,將保留至下次委員會再進行討論。

張副縣長表示,除感謝與會委員專程出席會議,共同關心花蓮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相關業務的推動外,對於各局處能夠在這次工作報告中,具體規劃並提出下季重點工作項目表示肯定,同時也指示規劃之餘應落實執行,降低家暴案件及加害人再犯率,協助解決問題。

首先由各局處進行業務報告,除報告98年1至5月工作成果,持續針對家庭暴力、性侵害防治、兒少保護等業務做案件統計分析外,各單位也提出98年下半年度工作重點,如:社會處將因應區域性社福家庭服務中心成立,規劃南區福利服務中心、原民家婦中心及防治中心工作分工,以及辦理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配合暑假期青春專案,規劃多元性之性侵害防治宣導活動等。

警政單位將持續推行「社區家防官」與「家暴相對人關懷約制工作」,同時落實執行電子監控,預防性侵加害人再犯;教育處則於7月份辦理98年度兒少保護計畫~從「折翼天使」紀錄片談部落家暴防治宣導、7.8月於東華大學美崙校區辦理「中小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同時落實「校園係別平等與兒少保護機制」督考計畫;原民處將結合豐年祭及部落會議辦理各項宣導與講座,加強原住民法律觀念;衛生局則會辦理家暴及性侵害處遇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提升責任醫院專業人員、衛教人員專業知能,並辦理家暴及性侵害責任醫療業務督導考核、標竿學習及觀摩。

有關討論提案部分,議題有為減低性侵害少年再犯,請衛教單位規劃辦理未成年性侵害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以及為使本縣南區受暴婦女於聲請保護令能就近出庭應訊,增加聲請保護令之意願,建請花蓮法院南區簡易法庭受理南區保護令聲請案件,但因議程變更,二項提案將延至下次委員會再行討論。

上傳時間:2009-06-24 21: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古惠英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