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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昨日通過部分路段房屋地段率微幅調整案
2012
12/05
19:22
胡弘吉
花蓮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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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19:22
胡弘吉 花蓮縣 報導
將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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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昨日通過部分路段房屋地段率微幅調整案

將自10211日起實施

花蓮縣101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會議於昨(5)日通過多項議案。會議由副主任委員林全祿主持,與會有議會代表、建築師公會代表、營造公會代表、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不動產估價師及本縣地政、建設、財政、稅務局等首長13人。

地方稅務局局長林全祿表示,房屋稅是重要的地方稅收,課稅的標準是以房屋現值為稅基,依現行稅法規定,房屋標準價格則由地方政府成立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每3年依據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折舊及地段率等3項因素重行評定,換句話說,地方稅務局每3年會就影響房屋標準價格的因素檢討,並提案送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

林局長指出,房屋地段率為房屋稅核課依據,本縣房屋地段加減率係民國92年12月評定迄今未調整,土地公告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92年為56%,至101年為80.54%,已漲幅24.54%。另躉售物價指數從80年83.3%至100年112.7%,已漲幅35.3%。為合理反映本縣各地段繁榮程度已有相當的變化、部分街道名稱已變更、商業繁榮、交通便捷,及房屋買賣價格等多種因素,以契合社會大眾對租稅公平環境之期待,從全縣整體衡平性角度之考量,逐一檢討做適度微調。

因此,本次會議基於國內經濟未見明顯復甦,且近年來受國際原油及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導致物價居高不下,油電雙漲及健保費調整等因素,並避免增加納稅義務人之租稅負擔,經與會委員審慎討論後,對本縣「花蓮縣房屋標準單價表」及「花蓮縣各類房屋耐用年數及折舊率標準表」一致表決維持原評定標準未予變動,房屋標準單價延續市價的五分之ㄧ來課徵房屋稅。會議考量大花蓮地區部分街路地區商業繁榮之程度,及交通便捷等因素予以調整房屋地段率,使房屋稅之課徵更能合理反映租稅公平性之決議。

林局長說,本次調整地段率之街路共有花蓮市中山路等60條街路、吉安鄉北昌村建國路等29條街路、新城鄉嘉里路、壽豐鄉志學村中山路二段及三段、中正路等2條街路,及秀林村水源村等地區,會中議會議員代表及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在會中表示,目前景氣低迷,部分商家生意比往年稍差,建議暫緩調整。最後會議議決,與會委員以目前房屋或土地現值均較10年前大幅成長,站在支持課稅合理及維護租稅公平的立場,通過房屋地段率調整案;同時為減少納稅義務人負擔,調整部分將自102年1月1日起適用。民眾如想瞭解自己房屋坐落街路地段率是否調整,可至該局資訊網站首頁(http://www.hltb.gov.tw)查詢房屋地段率調整相關資料。

此次會議同時通過恢復花蓮市北濱街、海濱街等周圍地區原適用房屋地段加減率,由於該區域長期遭受砂石車灰塵及其噪音汙染,嚴重影響住家生活品質,已調降房屋地段率30%減徵房屋稅,今因外環車道已於101年6月16日正式通車,影響的因素已解除,也將自102年1月1日時恢復原適用房屋地段加減率110%。

上傳時間:2012-12-05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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