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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警察局偵破朋友債務糾紛演變強盜殺人
2009
06/16
18:14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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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6 18:14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嫌疑犯與兇刀

 

犯案現場

 

屏東縣警察局偵破朋友債務糾紛演變強盜殺人

98年06月12日19時30分許在恆春鎮龍鑾巷100號,發生賴姓(男,68歲)被害人遭乙名甫認識一個月,綽號叫「勝利仔」之歹徒,持乙把黑色手槍欲向其借款新台幣〈以下同〉30000元,被害人拒絕,犯嫌即以槍柄毆打被害人頭部,再至被害人廚房處拿取菜刀乙把,砍殺被害人頭部、身體等多處,造成被害人頭部、頸部、臉部多處深裂傷、顱骨裂傷、左眼眼球破裂及腦震盪後,強搶被害人現金28000元、行動電話1支、室內電話1支等財物,騎乘BJL-103號重機車逃逸,案發後本偵查隊及墾丁所立即投入偵辦,經積極查訪及供被害人指認後,確定男子劉勝利(男、53歲),涉此強盜案。分局長謝宗宏接獲報告後,隨即指揮墾丁派出所及偵查隊展開追緝並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兇。

除一面清查其交往對象及可能藏身處所,期能掌握劉嫌行蹤,另派出警探在恆春各街道追查劉嫌騎乘之機車,果於98年6月13日16時40分許,由墾丁所及本偵查隊佐警,在屏東縣恆春鎮省北路電信局前,當場查獲正在騎車之劉嫌,並當場坦承犯案。全案經警詢後,依強盜殺人報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據劉嫌表示,賴姓被害人因積欠其債務,經多次前往追討不以理會,並且惡言相向。案發時,因起口角衝突後賴某拿起桌上菜刀欲砍劉嫌,遭其奪下菜刀並推倒在?上,憤而持菜刀砍殺頭部數刀,拿起桌上剪刀向其腹部捅下數刀後,抽出隨身攜帶之玩具手槍撞擊賴某頭部數下,離去時未搶走賴某之金錢,但將剪刀、賴某手機隨身帶走,騎乘機車揚長而去,隨後將手槍、剪刀及手機棄置在龍水橋附近(未尋獲),並把沾有血跡之衣褲在住家附近燃燒以煙滅證物(已找回)。劉嫌長年有憂鬱病史(領有重大傷病卡),數度寫下遺書給妻子表示將自殺了斷生命,所以在犯案後亦有輕生念頭,警方在與時間賽跑的壓力下,鎖定劉嫌身處區域後積極追緝,終避免一場人間悲劇,亦順利偵破此強盜殺人案,可說是圓滿達作艱鉅任務。

上傳時間:2009-06-1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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