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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2012
09/12
17:57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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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2 17:57
顏秀玉 新竹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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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今日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岐視公約」法規檢視講習會,邀請到黃瑞汝老師及秋美月老師擔任主講人,長期關心婦女議題、也擔任新竹市婦女權益促進委會委員的市長夫人蔡靜鶯,也參加這項講習。社會處表示,在行政院性別平等處規劃下,從本(101)年10月份開始至明年6月將是各地方政府檢視法規的時間,各地方政府須檢視不符CEDAW規定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提報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並函送行政院性平處,以全面落實性別人權之保障。

社會處表示,為使政府部門及民間團體了解CEDAW內容相關規定,本處輔導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辦理本次講習,並邀請到在CEDAW相關領域經驗豐富的黃瑞汝老師及秋美月老師,課程內容包含CEDAW保障權益、實質平等與間接平等、如何檢視及改進法規措施。

1979年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為國際重要之婦女人權法典,截至2012年全世界已有187個國家簽署。立法院於2011年5月20日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以下簡稱CEDAW施行法),總統於同年6月8日公布,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依據CEDAW施行法,各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CEDAW有關性別人權保障規定,並應積極籌劃、推動及執行CEDAW規定事項。並於該法施行3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以符合CEDAW規定。

上傳時間:2012-09-1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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