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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大火家屬來信感謝市府協助胡市長表示心中歉意永遠不能彌補
2012
07/23
16:57
李美娟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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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23 16:57
李美娟 台中市 報導

阿拉大火家屬來信感謝市府協助 胡市長表示心中歉意永遠不能彌補

去年發生的阿拉夜店大火意外事件至今已一年多,臺中市政府第一時間即對罹難者家屬展開全面性的協助,包括生活、心理、就業、民刑事訴訟及國家賠償等,讓家屬從一開始的不諒解,轉變為感謝,甚至有家屬特地寫信給市長胡志強感謝相關人員的協助,並建議給予敘獎鼓勵。但包括社會局、法制局等都強調,同仁是抱著同理心協助家屬,實在無心討論敘獎問題。

胡市長23日在市政會議中宣讀一封沒有署名的家屬來信,家屬對於阿拉夜店大火意外發生後,不論是社會局、法制局,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副市長徐中雄,市長本人,以及其他在背後默默協助的人,對家屬持續的關懷與陪伴,讓他們感受到真正的愛,也因此更能勇敢面對一切問題。

胡市長說,阿拉夜店大火意外是他心中最痛的一件事,事情雖然過了一年多,但他始終抱著歉疚的心,也當然要全力照顧家屬,沒想到家屬竟然還來信感謝,並建議他對相關同仁敘獎鼓勵。他說感性地說:「謝謝,我們承受不了這樣的謝謝!」自己心中的歉意,永遠不能彌補。但同仁的努力,確實讓家屬感動,但他相信社會局及法制局的同仁應該都無心討論敘獎,但不論如何,還是請徐副市長研議,該敘獎的同仁還是可以敘獎。

或許是感受到家屬的體貼,法制局長林月棗一度哽咽無法言語,她說,市府只是用同理心來協助家屬,敘獎與否,她認為同仁應該都無心去想。而對於家屬的感謝,實在讓她覺得相當不捨。

林局長說,市府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密切合作,對家屬面臨的民事、刑事、國賠,甚至於因親人過世而衍生的繼承問題,都給予最大的協助。其中,國賠金部分已全數賠償給家屬,業者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在市府的協助下也順利賠償完畢。市府更與臺中市律師公會協商,由律師公會派出5位律師,義務替家屬處理緊接在刑事判決後的民事訴訟。此外,市府也協助家屬進行保全程序,以防止夜店負責人為了規避賠償責任而脫產。

社會局長王秀燕也表示,從意外第一時間開始,社會局就請社工員對家屬進行一對一輔導,包括監護權、找工作、奔波處理事件的住宿等問題,都盡全力滿足家屬的需求。家屬一開始因為面臨家庭鉅變,心情難免波動,但在市府持續對他們付出關懷與協助,也因此從公祭法會開始,市府開始感受到家屬情緒已較為坦然,甚至到了今年農曆春節,與家屬似乎變成了朋友。

王局長說,對於家屬的感謝,只讓她覺得心情更沉重,她相信每一位社工員與她自己都只是用平常心與同理心,全力協助家屬將傷害降至最低,真的不會去考慮要不要敘獎的問題。

上傳時間:2012-07-2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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