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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持續規劃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
2012
07/05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台南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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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5 23:31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台南市 報導

圖:南市第三分局長謝鴻傳指示,加強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記者王梭熙攝)

 

漫長的暑假為防止少年在外涉足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受誘惑加入幫派或從事飆車、吸毒等偏差行為或被害事件,確保暑假期間少年安全活動空間,維護其身心健全發展,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持續規劃執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除淨化妨害青少年成長環境外,並積極規劃各項休閒及宣導活動,預防少年偏差行為與被害案件發生。本次「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三大工作主軸及執行重點:一、淨化妨害青少年成長環境: 加強執行勸導處理少年偏差行為、協尋18歲以下失蹤人口及中輟生、檢肅毒品、暴力幫派犯罪、查緝兒少網路犯罪、查察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危險駕車事件、查察取締違法(規)場所等。

二、舉辦熱力青春休閒活動: 舉辦高關懷少年偏差行為輔導活動、結合民間舉辦少年休閒活動、推動暑期少年休閒娛樂活動等。

三、擴大預防犯罪宣導: 加強「反霸凌、反幫派、反吸毒、反暴力、反援交」實體宣導,並加強預防少年犯罪之網路宣導,宣導媒介擴及少年常用之網路工具如部落格、臉書等,以宏宣導效益。

分局長謝鴻傳指出,暑假期間青少年因無課業壓力或家長疏於管教,容易在外遊蕩,衍生偏差行為及被害事件,或受慫恿加入幫派犯罪組織。為防範少年流連網咖、釣蝦場、卡拉OK、KTV等不良場所及有效保護少年安全,除由該分局結合臺南市政府各單位持續執行聯合稽查及各項保護少年勤務措施,加強防處少年偏差行為外,也呼籲業者及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少年安全問題,對於妨害身心健康場所,必將嚴格查察取締,依法移請相關主管機關裁罰,絕不容許業者僥倖違法,並請家長嚴加管教約束子女,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切勿縱容少年深夜遊蕩及涉足不當場所,以避免沾染惡習及減少被害機會。

上傳時間:2012-07-05 23:3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梭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