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民第二分局鼎山所及偵查隊,調閱現場周遭及案發前後監視錄影帶,偵破連續搶奪犯。(記者陳玉芳攝)
犯罪嫌疑人歐○宏於101年2月份涉及槍擊案,目前交保當中,仍不知悔改,涉嫌於101年7月3日00時20分許在高雄市新興區文橫二路竊取車號○○○-EUW重機車做為犯案工具,並騎乘該竊得機車在鳳山區尋找作案對象,於101年7月3日00時45分許在鳳山區
另調閱○○○-EUW贓車失竊地影像,發現歐嫌騎乘朋友所有之機車前往行竊,涉嫌重大,查歐嫌涉有多次搶奪前科,且居無定所,亦無正當工作收入,經警方鍥而不捨查訪歐嫌朋友,得知歐嫌可能藏匿在高雄市前鎮區林森三路○○號某賓館內。
案經三民二分局員警於101年7月4日02時05分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董檢察官秀菁核發拘票於高雄市前鎮區林森三路○○號賓館內拘提歐嫌到案現場查扣K他命一包(毛重0.42公克),初步查明吳嫌坦承犯下該二起搶奪案,是否涉及其他搶案,現仍由警方擴大偵辦中,並建議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
警方根據歐嫌供訴,前往澄清湖深入刺竹林內尋獲歐嫌丟棄之被害人證件及跳入澄清湖內打撈起歐嫌丟棄之被害人皮包,警方之用心,深得被害人之讚許。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民眾外出時應注意週遭可疑人車,騎乘機車時重物品或皮包應置於機車置物箱內,至金融機構領款時請以打「一一0」電話,警方將立即派員護鈔,確保全體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