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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托階梯式招生 三、四歲幼兒家長擋門外」說明
2012
07/02
17:37
羅業任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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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2 17:37
羅業任 台中市 報導

有關「公托階梯式招生 三、四歲幼兒家長擋門外」說明

臺中市議員陳清龍指「公托階梯式招生 三、四歲幼兒家長擋門外」,要求教育局增班;教育局回應說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核定招生人數計14,756人,6月招生入園作業完成後,經統計尚有1177位缺額,但多數缺額位於偏鄉地區,市區則有部分地區供應不足,下一學年度會做調整。

教育局指出,配合100年8月起實施「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本市公立幼托園所改制為幼兒園後,採以階梯式招生,以招收5歲幼兒為優先,倘有餘額,再依4歲、3歲等幼兒之順序招收至額滿為止。

對於原社會局轄管使用建築物不符合建築法規定致停托之公立托兒所,本局除協調借用鄰近學校場地供公立托兒所使用外,亦利用國小可活化教室增設幼兒園(班)以為因應。以101學年度為例,本局共於8所學校增設幼兒園13班,採以不減少原公立教保服務供應量為目標,積極規劃於未飽和區域優先設置公立幼兒園。

而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稚園及托兒所改制為幼兒園,每招收30人應配置2位教保服務人員。本局業請各公立托兒所依幼照法規定檢討人員配置,並依各所招生名額配置教保服務人員,倘經評估當地確實有需求且原建物尚有空間,將優先補助經費改善設施設備辦理增班,以逐步朝向「擴大提供」及「普及近便」原則發展,滿足家長需求。

本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核定招生人數計14,756人, 101年6月招生入園作業完成後,經統計尚有1177位缺額,總體來說公立幼兒園就托供給量應符合本市家長需求量,惟多數缺額位於偏鄉地區,市區則有部分地區供應不足,本局業將101學年度招生入園之結果列入下一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增班設園時之參考,以平衡各區需求。

上傳時間:2012-07-0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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