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永康派出所查獲失竊之重型機車(記者王梭熙攝)
犯罪嫌疑人徐○鴻於101年6月27日8時許經過臺南市永康區永康國小前,見被害人黃○○所有○○○-067重機車,為圖方便,持自備鑰匙騎走將該重機車作為代步工具,黃姓被害人發現機車失竊後向轄區永康派出所報案,當日10-12時永康派出所巡邏勤務警員陳宏昇、莊久瑩,於11時45分巡邏行經永康國中對面7-11超商,發現徐嫌所發動機車正是今早轄內失竊,警方立即上前逮捕,面對詢問徐嫌坦承竊車遂被警方帶回偵辦。
警方調查指出,徐○鴻,業工,有毒品、竊盜等刑案前科,警方採取其尿液,以毒品初步檢驗試劑檢測呈安非他命及海洛因陽性反應,黃嫌坦承於數天前在北區台南公園旁,向1名綽號「小陳」男子,以新臺幣500元代價購買1小包海洛因毒品,在永康區中山北路住處,以針頭注射方式使用毒品,警方訊畢將徐嫌以竊盜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提供徐嫌毒品綽號「小陳」男子真實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