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退休教師於101年6月27日上午在住處電話接獲1名自稱是桃園縣警察局的職員來電:「稱渠的存款被人盜領,必需將存款領出委託其保管才不至被盜領完」,被害人遂不有所疑,分別於27、28二日分3次在臺灣銀行、元大銀行提領222萬元並在家中交付詐欺集團車手,詐欺集團則要求被害人繼續賣掉股票,將錢提出交付。
於101年6月28日晚間
專案小組於101年6月29日10時許在被害人接獲詐欺集團指示再去領款後,立即前往埋伏,當場查獲到府取款之吳姓少年及開車監控被害人楊姓嫌犯,另起出地檢署偽造監管傳票1張、手機7支,假地檢署証件1張,k他命16公克等証物,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另幕後詐欺集團成員,由該分局積極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