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劉○銘(男、27歲、彰化縣人)日前行經彰化市忠孝街,見王姓被害人之手提袋置放於機車腳踏板上無人看顧,遂心生歹念下手行竊,並於得手後騎乘車號YH*-85*號重機車逃離現場。王姓被害人回來要騎乘機車時發現自己的財物遭竊,立即向彰化警察分局中正派出所報案。
中正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後立即展開偵查,調閱案發現場附近的監視錄影器畫面,並在耐心地比對、訪查後,鎖定男子劉○銘涉有重嫌,遂通知劉男至派出所協助釐清案情。
劉○銘到案後見事跡敗露,加上員警提出監視器錄影畫面佐證,遂坦承犯行,並表示其只是剛好經過王姓被害人的機車,見手提袋附近無人,所以才順手牽羊,以為沒人看見就不會被發現,沒料到路口皆有裝設監視器而原形畢露。
全案依法將劉○銘依竊盜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