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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不當初 女子網拍仿冒品誤觸法
彰化警察分局快官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網路巡邏,於露天拍賣網站發現賣家蔡○穎(女、74年次、彰化縣人)張貼拍賣GUCCI長夾之訊息。蔡女在網站上將GUCCI長夾價格訂為新台幣1元起標,且在商品問與答內述敘「我不知道是不是正品‧‧‧」等與語,而遭員警懷疑該賣家所公開販賣之商品可能係仿冒品。
爲分辨真假,員警以新台幣500元含運費下標購買,並於到貨後,將GUCCI長夾送往GUCCI在台授權代表處鑑定真偽。經證實該物件為仿冒品後,警方立即通知蔡女到案說明。
蔡女表示網站上所販賣的GUCCI長夾乃係很久以前朋友送的,自己完全不知道所販賣的物品係仿冒品,只是想出清自己用不到的東西,才會上網拍賣,現在感到非常地後悔。經警方偵訊後,將蔡○穎依違反商標法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彰化分局分局長陳銘欽表示:對於員警落實勤務而查獲違反商標法案深感肯定,另請民眾勿任意販賣仿冒商標之商品,以免因貪圖小利而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