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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肇事 遭撞女子謊稱她是駕駛 雙雙遭法辦
2012
06/26
09:15
天眼日報記者
劉志雄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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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6 09:15
天眼日報記者 劉志雄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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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曾○文(男、68年次、彰化縣人)日前於家中飲酒後,外出買香菸騎乘車號GX*-4**號重機車行經彰化縣花壇鄉花橋街時,不慎與由劉○璇(女、66年次、印尼籍)所騎乘之車號19*-J**號重機車發生擦撞,導致雙方人車倒地身上多處擦傷。

彰化警察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獲報後前往處理,將曾嫌等三人送往彰化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救治,並實施抽血檢驗酒精濃度,發現曾○文檢驗值達276mg/dl,換算呼氣值為1.38.mg/l,顯已不能安全駕駛,涉嫌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

彰化交通分隊員警對曾○文製作偵訊筆錄時,發現車號19*-J**號重機車的駕駛人並非原先以為的駕駛人劉○璇,而是其乘客巴○(男、69年次、泰國籍)。經員警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畫面,輔以曾○文的警訊筆錄,劉○璇坦承當時的駕駛人確實非她,而是巴○,並明知巴○無照駕駛,而在車禍發生後,向員警主動供稱她是駕駛人,於酒精測定紀錄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簽立署名,而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全案經彰化交通分隊員警調查詢問後,將曾○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將劉○璇依偽造文書罪嫌報請法辦。

上傳時間:2012-06-26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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