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林○雄(綽號:塑膠、59年次、有殺人未遂及賭博等刑案資料)與嫌疑人楊○宇(60年次、有恐嚇取財及侵占等刑案資料)透過周姓男子結識劉姓婦人,以合資開設賭場牟利為由,於本(101)年6月初遊說劉姓婦人出資合股,劉姓婦人為免遭設局,遂要求周姓男子ㄧ同出資合夥才願意加入。於本(101)年6月10日,林○雄聯繫周姓男子出資新台幣50萬元及劉姓婦人出資新台幣80萬元投資開設賭場,並允諾ㄧ定賺錢等語。
林○雄與劉姓婦人於本(101)年6月11日晚間相約於彰化縣和美鎮線東路附近空地,林○雄以開設賭場須先將資金展現予賭客觀看,始能招攬賭客為由,要劉姓婦人把錢先拿出來。劉姓婦人不放心,遂找來蘇姓友人與林、楊2嫌一同前往,並將130萬元一併交給蘇姓友人保管,一同搭乘由楊○宇所駕駛之車輛前往鹿港鎮;途中楊○宇佯稱要上廁所,下車後,直接進入右後座控制蘇姓被害人,坐在旁邊的林○雄則持不明硬物抵住其左後腰際控制行動,並將裝有130萬元之紙袋取走,楊○宇隨即回駕駛座繼續開車,行經國道一號彰化交流道北上閘道口時,遂將蘇姓被害人丟包,隨即駕車往國道一號北上方向逃逸,被害人於事後立即至彰化警察分局莿桐派出所報案。
本案經報案人報案後,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陳銘欽立即指示偵查隊會同莿桐派出所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案經多日跨縣市埋伏跟監,終於確認林○雄藏匿於新竹市民生路一帶,而楊○宇則藏匿於台中市進化路一帶。
彰化警察分局專案小組於本(101)年6月19日傍晚同步行動,成功拘提楊、林二嫌到案,並取出剩餘贓款20餘萬元等贓證物。楊、林二嫌到案後均對犯行坦承不諱,全案依強盜罪嫌報請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