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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鼓山分局查獲無業男持槍強盜案
2009
06/02
20:05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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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2 20:05
陳玉芳 高雄市 報導

被害人劉○成,於98年5月15日16時許,與友人騎乘機車行經千光路與萬壽路口時,突遭乙名陌生男子騎車攔阻,該男子控制被害人行動自由後,將被害人及友人帶往高雄市鼓山區忠烈祠後方,並掀開機車坐墊置物箱,以預藏之手槍恐嚇被害人,以徒手方式強盜被害人頸脖上之金項鍊2條及金戒指1枚,得手後又將被害人押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與興隆路口超商前,要脅被害人進入超商內提款,於被害人依要求進入超商後歹徒即趁機騎乘機車逃逸。被害人劉○成由於害怕,於歹徒離開即迅速騎車返家,直至家人發現被害人之金項鍊等物不見蹤影,逼問之下方才得知遭搶,被害人方由家人陪同至本分局報案。

高雄市鼓山分局受理被害人報案後,立即由偵查隊與新濱所合組專案小組,分別對案發現場幾處必經之重要路口調閱監視錄影畫面,針對被害人所提供之歹徒衣著、車輛等特徵一一過濾,終於發現歹徒蹤影及作案車輛牌照,並據以查出車主住址,惟仍不知作案歹徒身份。後派員前往車主住址探查蒐證,果然發現該部作案機車即停於該處之騎樓下,並發現有乙名年約30歲男子騎乘該部機車出入,其特徵與被害人所陳述之歹徒特徵相符,即以錄影方式錄下該名男子身影,提供予被害人指認,證實即為作案歹徒無誤。

至此,案情已獲釐清,即備文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及檢察署聲請搜索票,對歹徒住址實施搜索,於歹徒欲騎乘作案機車外出時加以盤查,查出歹徒名為郭○讚,並於房內查獲作案用之瓦斯槍等證物。詢據郭嫌坦承強盜被害人財物,並供稱因毒癮發作方下手行搶,所搶來之金飾已變賣換現購買毒品吸食殆盡,復帶同警方至本市三民區某處銀樓起回已遭變賣之金飾,全案依法移送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鼓山分局再次呼籲,毒品害人不淺,對自身、家人、朋友之危害均相當嚴重,切勿染上毒癮,並請發現毒品、槍械等不法犯行情資之市民勇於向警察機關提出檢舉,全民共同改善治安,我們的社會才有安寧的未來。

上傳時間:2009-06-0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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