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入

加入最愛
依法行政 高雄縣府拆除瑞興夜市違建
2009
06/02
20:01
黃月貞
高雄市
報導
分享
瀏覽 (339) | | | |
2009-06-02 20:01
黃月貞 高雄市 報導

 

 

依法行政高雄縣府拆除瑞興夜市違建

高縣鳳山市瑞興夜市(原青年夜市)違建問題,在幾個月的緩衝期過後仍未改善,縣府建設處今(2)日下午會同警方,針對未申請建照之違章建築予以拆除,儘管攤販一度聚集抗議,在溝通後仍配合拆除作業,過程尚稱平和。

鳳山市位於鳳山溪旁的瑞興夜市,共有上百家攤販在此營業,目前營業場所範圍包含兩個街廓,最初每個街廓皆申請一張建築執照與使用執照,其中,建照中包含住宅、500平方公尺以下的商場與倉庫等三棟建築,皆為合法申請。然而該夜市在拿到使用執照後,又在街廓中分別搭設違章建築,而倉庫也有違規使用的情形。

今日下午二時,建設處長黃益雄親自帶領拆除科拆除人員,並會同警方至瑞興夜市,針對未申請建照之違章建築進行拆除作業,現場聚集了數十位攤販抗議、陳情,盼縣府暫緩執行,場面一度緊張。經雙方溝通後,建設處長黃益雄同意以人工取代怪手,減少攤商設備損失,拆除作業得以順利進行。

黃益雄指出,縣府對於違章建築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必須保障民眾合法的權益,建設處拆除科曾於今年2月16日至現場執法,但體恤攤販生活不易,同意由攤販自行拆除違建。然而多月來違建問題遲未解決,建設處更因遭相關單位質疑有圖利包庇攤商之嫌,而承受莫大壓力,此次拆除勢在必行,也感謝攤商的配合。

上傳時間:2009-06-02 20:01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黃月貞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