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張O德於本(101)年6月9日向李姓友人借用其所有之Q5-**28號自小客車前往臺南市玉井區竹圍里佛聖段東O成所有芒果園內,持自備之剪刀竊盜摘取園內芒果(共計重148.8公斤,價值約新臺幣1萬8,600元) 藏置於該車後行李箱,適逢園主張太太發現,立即通報玉井分局偵查隊洪小隊長與其夫婿東O成前往果園圍捕竊嫌,張嫌見園主東某等人衝上果園斜坡,竟遂持剪刀往下衝,園主東某見狀隨手自車上拿空酒瓶抵抗,張嫌卻以手抵擋,致酒瓶破裂割傷其左耳及左手臂,玉井分局偵查隊洪小隊長與江偵查佐立即上前制壓張嫌,帶隊偵辦,爰依強盜罪將張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玉井分局平時與社區民眾互動良好,積極推動結合社區民眾共同打擊犯罪,維護社區安全與權益,本次「護果」有成,防制果農芒果被竊,完全展現「全民治安」、警民合作之精神,與警察維社區安全與保護果農權益良好案例與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