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第二分局員警立即查獲顏姓竊盜現行犯(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勤務中心於101年6月7日7時45分許接獲分局長無線電通報:於南門路發現可疑人車,請派員處理。該分局勤務中心立即通報線上警力,計有南門所警劉文崇、李宗憲,博愛所警員王文聰、蕭名宏、民權所警蔡昆達等人到場處理。
黃分局長在前往市警局開會途中,於南門路上發現可疑人車,立即通報勤務中心支援,同時尾隨至南門、健康路口遇紅綠燈時,黃分局長認機不可失,指示司機方正賢攔下W**-3**輕機車,經黃分局長詢問,嫌犯顏0芳坦承該輕機車係偷竊所得,支援警力同時到達,交由轄區南門所續辦,全案依竊盜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