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虎井消防分隊為防範夏季溺水案件發生,特於6月至9月期間,於虎井轄區及碼頭等附近海域加強編排防溺宣導勤務,且於社區公佈欄張貼防溺宣導海報及防溺宣導標語,並協調轄內機關設置簡易救生器材放置處所5處,警告標示2處,並發送防災、防溺宣傳單給社區民眾及觀光客,以提昇水域救援能力,增進虎井社區民眾及觀光客防溺警覺,消防局提供以下防災、防溺宣導事項予民眾參考:
1、應選擇有救生員執勤的海灘游泳;不可在設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
2、若發現有人溺水時,應大聲呼叫「有人溺水」,請求支援。若未學過水上救生技術,不可冒然下水救人,同時,請人打119專線求援或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器材如救生繩袋、救生圈、救生球、
3、從事水域活動應確實穿著救生衣以策安全。救生桿(鉤)等或代替物,作岸上施救。
4、另颱風期間應遠離危險海域、山區、且勿觀潮、戲水、釣魚,並做好居家防颱準備。
由往年統計數據發現本縣以往除戲水游泳外,有多數死亡案件係為獨自前往撿拾貝類或垂釣時發生,鑑此消防局特別提出呼籲:民眾如有前往拾貝或垂釣,最好不要獨自前往,應結伴而行,以互相照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確保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