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三星分局大隱派出所林姓員警於去(100)年5月3日23時許處理民眾駕車翻覆田裡交通事故案件,當時林員至事故現場時未發現任何人且遍尋不著駕駛人,逕以該事故車牌輸入電腦查詢車主,旋後通知車主朱黛玲至派出所說明,未查明該車是否為車主所駕駛;事畢雖依規定於員警工作紀錄簿及受理民眾報案登記簿中載明處理情形依A3車禍息事結案,惟未能確實依照標準作業程序規定處理。
宜蘭地檢署於偵辦宜蘭監獄管理員簡O德涉嫌圖利竊車集團首腦一案,發現於去(100)年5月間曾酒後肇事,懷疑大隱所前往處理車禍林姓員警未依規定處理;檢方於本(101)年5月23日上午進行搜索並傳喚相關證人,並於翌日清晨以涉嫌圖利、偽造文書罪嫌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三星分局長黃志祥對於全案感到意外、遺憾外,秉持「不枉直、不掩飾、不庇緃、不循私」之原則,全力支持並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
針對三星分局大隱派出所警員林○○個案,三星分局長黃志祥特於今(25)日召開風紀廉政會報暨檢討會,重申整飭警紀決心,除賡續要求各級幹部持續告誡所屬員警貫徹『端正警察風紀』各項要求、恪遵勤務紀律、嚴禁違法違紀情事發生外,並要求督察組落實推動風紀評估檢測工作,及早發現癥候、即時處置,絕不庇縱,以樹立警察廉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