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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基於勤業務需要異動案
2012
05/23
15:29
天眼日報記者
涂美郁
台中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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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3 15:29
天眼日報記者 涂美郁 台中市 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基於勤業務需要,依適才適所、職務歷練等原則,調整部分一級單位主管暨機關首長職務,並奉臺中市政府101年5月23日府授人力字第1010086042號令核定如下:

一、第六分局分局長廖春鎮調保安科科長。

二、保安科科長洪吉典調秘書室主任。

三、秘書室主任劉錫明調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四、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余輝茂調霧峰分局分局長。

五、霧峰分局分局長魏慶賢調第四分局分局長。

六、第四分局分局長林漢堂調第六分局分局長

本次第四、第六、霧峰分局及保安警察大隊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布達交接典禮,將於101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時0分及10時30分,分別於保安警察大隊及各分局禮堂舉行,警察局刁局長特指派3位副局長分別擔任主持人,該所屬單位均派員到場與會觀禮,轄區民意代表及地方士紳亦共襄盛舉,典禮莊嚴隆重。

本次異動之第六分局分局長廖春鎮從警生涯將近40年,歷經縣市警察局分局長、督察長、副局長、警政署科長等重要職務歷練,臺中縣市合併升格後再調陞該局第六分局分局長,在廖分局長的領導下,第六分局各項績效卓著,對臺中市的治安貢獻良多,惟因廖分局長已達外勤分局長屆齡退休年限(60歲),警察局刁局長為借重廖分局長豐富工作經驗並參酌廖員意願,將廖分局長調整為該局保安科科長,繼續為臺中市民服務。

上傳時間:2012-05-2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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