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3分隊日前接獲被害人報案檢舉,某綽號小林之人以開計程車為業,然實際卻從事地下錢莊放款高利貸之業務,平日於路旁或商店散發小廣告,並聲稱「安全保密」為原則,遇有他人輕率急迫欲借款者,即遞上印有「真善美財務公司」之名片放款高利貸業務,若有不還款者除多次催討外,更以言詞或傳簡訊恐嚇被害人還款。
案經3分隊多次埋伏跟監,發現曾嫌平日以駕駛出租計程車為掩護,並多次駕駛該計程車向被害人取款。本案於蒐證多月後,於22日持高雄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曾嫌住處及所駕駛之車輛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本票、帳冊、財務公司名片等物。
訊據曾嫌坦承渠自十多年前即開始從事地下錢莊借款之業務,因平日極為小心,所以未曾遭警方查獲。貸款人每借得新台幣(以下同)1萬元先扣除手續費1,000元,再以7至10日為一期,每期繳息1,000元,迄今每月獲利2至3萬元共獲利1百餘萬,本案共計扣得7本帳冊,總放款數目約500萬元。